机关党通【2021】 1号工会关于首都劳动奖章评优的通知
各机关党支部:
根据学院通知,依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首都劳动奖状、奖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锋号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要求,拟于在2021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为首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教职工,分别授予首都劳动奖状、奖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锋号。现就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 首都劳动奖章:中国戏曲学院在岗在职的教职工。
2. 北京市工人先锋号:中国戏曲学院各单位(部门)。
上述称号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二)表彰名额
2021年北京市教育工会推荐名额为:首都劳动奖章16个、北京市工人先锋号6个,首都劳动奖章学院确定1名个人,北京市工人先锋号学院确定1个集体报北京市教育工会作为备选。注重向教学一线倾斜,推荐多年从事教学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教学单位,副局级及以上单位和副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从严掌握。
机关各党支部根据以上实际情况,本着“够条件,有利竞争”原则,开展推荐工作。个人和集体各党支部最多可分别推荐1名(个)作为学院备选。
二、评选条件
首都劳动奖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符合《首都劳动奖状、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修订)》(京工办发〔2019〕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推动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 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优化首都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 在组织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力筹办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三件大事”,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吹哨报到”改革和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深化“平安北京”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首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 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推动“三城一区”融合发展,建设国际一流人才高地,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 在加强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节能减排,推动垃圾分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 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开展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 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复工复产,完善社会保障,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健康北京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 在全国和市级各种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技能精湛,为企业发展和行业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步骤
党支部推荐。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所辖部门实际,广泛发动教职工积极推荐候选人,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评选条件推荐。后续学院将成立评选小组进行评选,报学院党委审批。
四、评选要求
希望各党支部精心准备,按时报送。做好推荐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的申报工作,认真填写推荐情况表。首都劳动奖章填写《首都劳动奖章推荐情况表》、北京市工人先锋号填写《北京市工人先锋号推荐情况表》,材料要求事迹突出、内容翔实。表格一式三份,申报表中主要事迹字数要求500字以内。
推荐材料请务必于2021年3月12日,下午14:00前报院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机关党委书记微信。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首都劳动奖章推荐情况表
2.北京市工人先锋号推荐情况表
机关党委
2021年3月12日